公司未来将继续立足于体外诊断及耗材流通领域,秉持以创新为本,以建构优质的医疗服务和促进大健康产业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一家华人市场上为医院客户提供优质的差异价值服务以及整体体外诊断试剂及耗材集约化采购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公司未来三到五年的发展主要依托自身二十余年来不断投入所成功搭建的医疗护理及医管人才两岸交流培训平台、国内外检验原厂相互增值的创新商业合作平台、国外创新科技产品进入大中华市场的实证成功的战略伙伴合作平台等来增加检验试剂及耗材集约化采购规模,持续引进国内外创新科技产品原厂代理项目并实现销售,进一步将公司体外诊断产品集约化服务的成功经验应用至更广范围的医用耗材领域,以及扩大与原厂总代理在商业上互惠增值的各种合作。
发言日期
2026/01/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4年12月份自结应收帐款余额及回收情形
事实发生日
2026-01-16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1/16
2.公司名称:合富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114/06/04柜台买卖中心证柜监字第1140200951号来函办理。
公告本公司截至前一月底应收帐款余额(含已逾期及未逾期金额、占资产及股本之
比例)及前月回收情形,暨对逾期应收帐款催收情形及保全措施之执行进度。
6.因应措施:遵行函文规定办理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讯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1) 依柜台买卖中心证柜监字第1140200951号函说明三:
截至12月底本公司应收帐款余额3,456,606千元(已逾期应收帐款金额1,536,638千元,
未逾期应收帐款金额1,919,968千元),占总资产49.94%,占股本446.30%
及前月回收金额为411,295千元。
(2)对逾期应收帐款催收情形及保全措施之执行进度:
本公司主要客户为公立医院,逾期应收帐款主要系因医院端取得医保补助
时间延宕所致。对于有持续回款的客户,本公司已指派专责人员每周进行
催收并追踪收款进度,并指派销售人员与客户积极沟通,并通过供应链票
据方式增加回款金额,除与客户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约定定期还款外,亦同
步控管对其销售额,以控制应收帐款风险。另针对回款困难的客户,本公
司已法院提起诉讼并酌情办理财产保全程序。
本公司积极推动应收款项催收,本季度余额较上季减少93,855千元,且
占总资产及股本比率较上季皆有所下降,显示相关催收措施有所成效。
发言日期
2026/01/01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合富(香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最近一年累积处分重要子公司合富中国有价证券达公告标准
事实发生日
2025-12-31
说明
1.证券名称: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交易日期:114/12/24~114/12/31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4年11月21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3,980,000股
每单位价格:每单位平均价格为RMB 24.923
交易总金额:人民币99,193,707元,约新台币438,713,927元
6.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
依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规定,本次处分后仍对该子公司具控制力,
故本交易不认列处分损益。
7.与交易目标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
8.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数量:214,957,885股
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金额:依合富中国12/31收盘价计算,
累积持有总金额为新台币23,197,463.90元。
持股比例:54%
受限情形:无
9.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
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
总资产比例:6.60%
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17.06%
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3,606,029千元
10.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因应当前市场竞争环境及业务发展需求,
藉由调整股权结构以提升集团营运效益与股东获利
11.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2.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
是
13.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重要子公司
14.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4年11月21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讯息日期:
民国114年11月21日
16.其他叙明事项:
1.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收到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同意,
调整新增「处分对合富中国既有持股方式」降低对合富中国之股权至51%以上。
2.本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董事会通过,子公司合富(香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拟规划处分合富中国不超过 4%股权,并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并办理相关事宜。
发言日期
2025/12/19
主旨
(补充114/10/9公告) 子公司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投资明基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事实发生日
2025-12-19
说明
1.目标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明基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事实发生日:114/12/19~114/12/19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4年10月9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 6,600,500股
每单位价格:每股港币9.34元
交易总金额:7.92百万美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明基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8.交易目标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账面金额:
不适用
10.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1.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董事会核准通过后,授权子公司合富中国总经理以不超过美金800万元为出资额,
并以不超过每股美金1.625元之价格全权办理投资事宜;
无其他限制条件及重要约定事项
12.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决策单位为董事会,并参考会计师价格合理性意见书
13.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目标公司每股净值:
50.90元
14.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累积持有数量:6,600,500股
累积持有金额:7.92百万美元
持股比例:约2.12%
权利受限情形:无
15.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占最近期财报总资产比例:3.73%
占最近期财报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比例:9.64%
最近期财报营运资金数额:新台币 3,606,029仟元
16.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监管要求,投资者在港股IPO认购中需支付经纪佣金及各项征费;
当中经纪佣金约79,200美元。
17.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财务投资
18.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9.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0.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4年10月09日
2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华立会计师事务所
23.会计师姓名:
黄峰
24.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北市会证字第3 5 6 7 号
25.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6.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7.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8.资金来源:
营运资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讯息日期:
114年8月25日及114年10月9日
30.其他叙明事项:
(1) 汇率系按明基医院「有本招股章程及全球发售的资料-汇率换算」
所载的美元与港元按7.7840港元兑1.00美元的汇率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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